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经济法规和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校长领导下,对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校领导报告工作。
审计处职责一、拟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所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装潢工程项目开展结算审计,对重点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开展跟踪审计;
六、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七、根据学校规定和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八、对科研经费项目进行审计会签;
九、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
十、参与大项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一、协助纪委调查处理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中涉及经济违规行为的审计调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后续教育及工作业绩考核,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做好审计档案的归档、保存、借阅和销毁工作;
十四、开展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审计科职责一、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及审计处的内部规章制度;
二、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及重大审计项目的方案研究;
三、负责相应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及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四、负责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及时整理相关审计资料,并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五、负责审计项目的现场工作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一级复核;
六、负责编写审计报告初稿,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办理审计报告的沟通、协调及上报校领导签发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重要审计事项的后续审计工作;
九、负责与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及现场配合工作;
十、负责审计处内部的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审计处保密、经费报账及文件收发等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程审计科职责一、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及审计处内部的规章制度;
二、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及重大工程审核项目的方案研究;
三、负责跟踪审计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及变更签证、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价格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外审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的复核工作;
五、负责与外聘审核机构的沟通协调及现场查验等配合工作;
六、参与工程审核项目中重大事项的会审工作;
七、对外聘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八、负责小型基建及维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九、负责有关工程结算审核方面的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内审工程项目的资料交接、签收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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